碩士學分班報名須知

一、依據:

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。

二、報名資格:
■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獲有學士學位者。

■大學肄業、專科畢業或其他學力符合教育部《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》得 以報考大學

  碩士班者。(須具有工作年資累計達一年(含)以上)

■學分班學員報考本校各項入學考試請至招生資訊網:  http://exam.sce.pccu.edu.tw/ 自行確認

  報考資格。

三、報名方式:

(一)報名地點及時間:台北市延平南路127號或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。(每週一至週六

    09:00~21:00,週日09:00~16:00,國定假日及農曆春節期間暫停受理報名) 。

    洽詢專線:(02)2331-8668分機7103   

(二)應備之報名資料:

 ■ 繳交學歷證件影本(舊生免繳)  ■ 填寫報名表  ■繳交學雜費。    

      ※凡在優惠期限內完成報名繳費者,可享雜費優惠減免貳仟元。

四、收費標準:

■新生報名費:$500元。(舊生、校友免)

■學分費:$3,500元/每學分。

■雜  費: $4,000元/每班。
刷卡可享3期(至少$10000)、6期(至少$20000)分期0利率優惠,限持台新銀行、玉山銀行、台北富邦、星展銀行。


五、注意事項:

■本碩士學分班不授予學位證書,學員報考本校相關碩士班或碩專班,仍須符合 報考資格。

■資格不符者准予參加進修研習,但不得申請學分證明,亦不得憑以要求報考本  校相關碩士

        班或碩專班。

■所繳證明文件如經查證不實,取消修讀資格且不予退費,亦不發給任何證明文  件。如係於

  取得學分後始發現,撤銷 已領取證明文件並公告之。

■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,因故申請退費者,其退費標準依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

  第十七條」辦理。

■學員在本校修習期間應遵守本校規定,如有不當行為影響教師授課或其他學員之 學習,經

  勸告仍未改善者,得取消修 讀資格,且不予退費。

■本校可依實際狀況保留開班、課程、師資、時間及教室等異動之權利。   

六、抵免:
■考取本校日間部碩士班,依本校各系所之規定辦理。

■考取本校碩士在職專班,依碩專班抵免學分原則辦理,以抵免15學分為上限。

 

 

 

 

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

洽詢專線:02-23318668#7202~7207
大新館:台北市延平南路127號
大夏館:台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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